許多開放式關係夥伴,會在實踐之外,透過不同管道汲取開放式關係的知識與能量!近來有一群夥伴們,一同閱讀了開放式關係經典「道德浪女」後,大方分享閱讀重點與心得,讓我們一起看看這段精華,也別忘了在心裡感謝此些共筆人唷!
浪女讀書會《001場》會後共筆
閱讀範圍:道德浪女第一部p1-p113
參與者:喬、han、浪浪、李品毅、K、阿鵝、翔、小光
讀書會日期:2020年6月17日
壹、文本討論
一、你有浪女認同(identity)嗎?你認為自己是浪女嗎?
「我們要驕傲地收回「浪女」一詞,表達我們的認同,甚至喜愛。對我們來說,浪女SLUT可以是任何性別的人,只要你有勇氣以這種激進立場的歡慶性愛:性愛很好,快感對你有益。一個浪女可以選擇完全不做愛,也可以決定跟整個第五艦隊都搞一搞。他可以是異性戀、同性戀、無性戀或雙性戀,可以是激進的社運組織者,也可以是與世無爭的郊區遊民。」(p.22)
-浪女認同派-
我是浪女!過著浪女的生活!很喜歡書裡的這句話「性與性慾之愛是善的基本動力,我們很樂意成為任何人的愉快時光」(p.21)。(喬)
我有浪女上的認同,但行動上我認為我尚未能達到浪女不欺騙及傷害他人的標準。(翔)
將SLUT奉為圭臬並執行的同時,認同便已經存在。(鵝)
我超愛也認同這個詞,浪女可指男、指女,或是任何性別,我愛這個詞,它會成為負面的詞,僅僅是因為其他人賦予負面印象,我喜歡、我愛,它就是正面的詞彙。(浪浪)
-浪人派-
我是浪人,不是女,因為對我來說,浪是一種個性或生活態度。我不只浪,還像是一般人認為的變態。喜愛書中一句話「我會要求我想要的,拒絕我不想要的」(p.135)。我希望自己的浪可以引導更多人喜愛自己的本性,愛上自己的本性。我還有許多性幻想,也實踐許多性幻想。(K)
我是浪人!開始實踐後感覺超棒的,伴侶與自己都過得更自由更開心。很確定這是最適合我的情感模式!(光)
我是浪人,也與身邊的人、公眾出櫃了。但有在思考一件事情,自己的性癖好並不Kinky,是否也是這個原因,自己出櫃時比較坦然。若自己的性癖好比較特殊,或許對於出櫃就更加猶豫了。(毅)
-調整一下更適合我派-
把SLUT翻成浪女對我來說不是最適用的詞,如果翻成賤貨我可能會比較頂得住這個認同,這本書致力於打破我原本想像的「賤貨很難當」這件事,曾經想要成為一個邊緣又自由的我自詡可以跟任何人上床,但後來慢慢認清這個可以跟任何人上床的我並不是最快樂的,我的本體畢竟是複雜的,可能是任何人在某些時刻,某些我快樂而且高昂的時刻都可以上床,但如果賤貨是這麼容易當的,我不就早就是了嗎!誠惶誠恐…(han)
二、身為浪女,一定會面對的是社會的壓力。社會對浪女的害怕、排斥、或惡意長什麼樣子?浪女如何面對,是安靜的生活,試著跟能溝通的人分享,還是昭告天下用力反抗?你們有出櫃嗎?怎麼出櫃?面對什麼反應?(對家人出櫃、在交友軟體出櫃、對朋友出櫃,出櫃的內容到哪,出櫃的目的是什麼……)
-有喔-
對家人出櫃是因為務實的理由,要讓他們對我不會結婚有心理準備,也許會遇到我帶兩個男友一起出現等等。對朋友出櫃是生活中自然而然發生的事情,一開始會有點緊張,讓對方也有點緊張,但後來就越來越自然。對我來說,向所有朋友出櫃,是一種倡議手段。就算未必有討論,但至少讓他們看見這樣的生活方式是可能的,其實這樣會慢慢的改變社會。(喬)
我向家人、朋友以及部分同事出櫃,以及也常在IG分享經驗,有一次跟我還不錯的朋友覺得我很噁心,當下我有點難過。(浪)
上過廣播訪談,也和伴侶在電視公開出櫃露面過。希望能藉此讓更多人正確理解開放式關係,減少污名化的情況。也有在個人臉書公開出櫃,朋友有各種不同的反應,有人好奇想了解更多;也有人無法接受;或是和我展開一場價值觀的辯論。但他們都能尊重我的個人選擇。在交友軟體是在自介就直接寫明是開放式關係實踐者,比較好篩選對象,也比較好配對到隱藏的實踐者。(光)
與父母、朋友、社交軟體上都已出櫃。與父母出櫃時遭遇到父母帶有深深恐懼的反對,但最終父母也是能尊重自己的選擇。我認為是關鍵出櫃時的態度,若是抱持著"開放式關係才是最好的關係"的態度,勢必會遭到反對,而且出櫃時若有一絲絲自卑感受,很容易就讓對方察覺,也容易因為自卑感受而容易被挑起強烈情緒,使得出櫃變得很淒慘。是否能包容不認可自己選擇的人,同時保持平常心,是是否出櫃順利的關鍵。(李品毅)
我對家人及朋友都有出櫃,聊到就講,沒遇到什麼困難,有可能我本來就很強勢,家人與我的威權關係也解除很久了。(han)
-看情況-
我沒有對家人或朋友出櫃,面對溝通不良的父母出櫃似乎只會製造更多問題,而朋友的話我通常會先刺探對方的想法直到覺得他們大概能接受後才出櫃。(翔)
我有一位同事大概知道我的狀況,但我的家庭是極端保守教義派基督徒,我又在教育單位工作,一個談性色變的環境中,我需要扮演不一樣的角色,無法輕易談出櫃。但時機到了,我又都能分享。因為在教育單位工作以及之前的經驗,學生不管跟我談什麼,我都能傾聽跟回應,沒有事情能嚇到我,也許這是優點。要是可以出櫃,我可能會站到電視前,直接宣告吧?生活沒有任何不會發生的事情(K)
我的出櫃經驗都是發生在自然而然、氣氛使然的狀態下,順順利利就像水中分娩一樣,圈外的人會好奇浪女到底是怎樣,但說到底浪女百百種,還是請他們自己體驗吧(我倒是認識很多已在實踐卻不知悉浪女為何的人)。(鵝)
三、在社會對浪女的印象中,其中一個是「偷竊者」,他們總是在尋找下手偷竊的機會,偷走別人的性,或是偷走別人的穩定關係。你有面對過這種指控嗎?我們要怎麼避開這個錯誤的譴責?
-知情同意不當耶洗別-
印象很深的是品毅提到,「浪女是執行知情同意的人」這件事,如果讓越多人知道,那麼會感覺到威脅感的人就越少。另外境含有提到,浪女社群裡面其實很少耶洗別和卡薩諾瓦這種以偷竊為樂的人。(喬)
在道德上我個人認為每個人可以有自己的道德標準,如果他自己的道德標準覺得享受性愉悅是種偷竊(在聖經中,耶洗別是到處跟人通姦的浪女,我在《神的演化》這部作品看過耶洗別的故事,個人覺得她可能是道德浪女在聖經故事上的始祖級實踐者…),那是他的事,他的道德選擇,只要他沒有妨礙到我的自由,你要背地裡怎麼定義我那是你的問題。(翔)
知情同意是避免被貼上偷竊標籤的好方法。(浪)
知情同意,坦蕩蕩,從一開始就坦蕩蕩,不欺騙,是與標籤化相處的好方法。這也是我認為社群推廣時最有利的利基點。(毅)
Go die you piece of shit. (han)
-關係無法奪取,專注在培養自己、做好選擇-
今晚我沒有陳述很完整。我認為在關係中,沒有任何一位可以奪走別人,任何情感關係都是你情我願。跟我們約選擇吃甚麼美食或約出遊一樣,都是自己認同後才做的決定。我不曾被說過自己是偷人者,但要是有人這樣指控我,我可能不理會他,或是邀請他一起成為開放式關係實踐者(如同我邀請人參加多人性愛,沒有體驗過的人,總是充滿恐懼,但真正體驗過,才知道原來就是這麼一回事,可以安全的高潮,還可以在活動中認識朋友)。如果對方不認同,那尊重對方,因為我會過得比指控我的人還好。附上書本的一段話「也請記住,很多人,尤其是外表差異清晰可辨的那些人,只有在自己成長的社群裡最有安全感,如果要他們跨入一個比較同質的性愛環境裡,可能得冒不小的風險。如果在你的原生社群裡出櫃為浪女會轟動武林驚動萬教,你可能會選擇犧牲你的安全感與歸屬感,而加入一個大部分人都長得跟你不一樣的社群。」(p.76)(K)
「性吸引力可以靠後天補足,人格特質可以透過培養訓練。我覺得要成為更好的自己絕對不難,既然自己都那麼好了,為什麼還要擔心伴侶被偷?花花世界多的是花。」雖然很想這樣跟沒自信的人說,但他們應該不懂吧。(鵝)
理想情況當然是徹底執行知情同意。但實際上,有很多模糊的可能。比如有實踐者覺得純約炮不需要坦承,對方是否有伴侶或處於婚姻狀態,那是對方自己要處理好的問題。當然這觀點一定有爭議,同樣是實踐者,也確實有各種想法存在。另外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對方一開始欺瞞,謊稱單身。當兩人交往到一定程度,彼此都有感情時,對方才坦承自己有伴侶或婚姻。這時是否能痛下決心割捨感情,或是因為太喜歡對方而選擇妥協,期待日後能慢慢解決問題,都是有可能的選擇。實務上的困難處就是,上述情況確實存在,面對指責時似乎也很難反駁,因為指責者是用開放式關係「知情同意」的價值觀做為基礎。提出理想與實際的差異,給大家思考一下。同樣是實踐者,在細節觀點也會有所差異。你對這種實踐者或這種情況又會抱持什麼樣的想法?有些問題不是非黑即白這麼簡單,值得思考。(光)
四、對浪女來說,善待別人,避免傷害別人,是非常重要的。換句話說,浪女有自己的倫理觀念。「我們的道德標準非常務實:有人身體受傷嗎?有人心理受傷嗎?我們可以如何避免?如何支持?那件事有趣嗎?有沒有人學習或成長?這世界有因此變得更好嗎?」(p.50)我們今天想討論,在開放關係裡,知情同意的意思是什麼,以及知情同意是必要的嗎?為什麼是?為什麼不是?
-知情同意是必要的-
我覺得是首要的,隱瞞就是欺騙,欺騙在倫理上就會站不住腳。個人認為,想實踐開放式關係而不被批判,雖然可能知情同意還是會被批判,但做到坦蕩蕩真的只有知情同意一途。開放式關係就是有機會避免一對一的弊病,因此希望實踐者們都不要做一個自私的人而不落實知情同意,這樣與一對一關係中常見的欺騙現象有什麼不同呢?(毅)
知情同意還滿讚的,大家都該試試,應該是不要看不起自己也不要看不起他人最好的方式。 (han)
知情同意在主要關係(兩人)之間,或是像書裡提到的家庭圈(封閉多人)之間,是無庸置疑的。但在實行上會遇到各種邊界模糊的道德難題,例如,你新認識約會的對象,沒有打算對他的伴侶知情同意,這樣你還要繼續嗎?又或例如,只見面一兩次的對象,也需要對他做到知情同意?說到底,我覺得要不要彼此知情同意,不僅是一種承諾,也是你自願給對方的一種權力。至於是否跟騙子約會,那就是個人的選擇了。我自己原則上是不做的,理由是我不願意參與傷害行為。意思是,我不願意參與我約會對象欺騙他的伴侶造成的潛在傷害。總結來說, 知情同意還是要放在關係中的權力來看,而且重要的是盡量避免自己可能造成的傷害。(喬)
-如何進行-
知情同意在書中有一段敘述「開放關係的鐵律是:如果一對情侶或一個群體,將照顧彼此與經營關係置於第一順位,然後才考慮讓其他人加入的話,這樣的開放關係運作得最好。所以,浪女伴侶必須願意負擔這些我們將在本書稍後一一討論的工作:好好溝通,以最清醒的意識來處理嫉妒、不安全感與領域感(territoriality)等問題。在這種伴侶關係裡,你要能夠知道自己的界線並且好好溝通,能夠與人達成共識並且遵守協議,要尊重彼此的界線,以及他們為關係所設下的界線。這對情侶或群體也要記得滋養自己的連結,讓關係保持在快樂、健康、滿足的狀態。 情侶們也許在主要關係之外有」(p.105)越是能更坦承,就越可以不帶負面情緒的討論兩人或多人關係。我之前的幾段關係,有些是冒著被罵的風險詢問,然後彼此同意成為開放式伴侶,當對方跟伴侶出遊,一開始蠻嫉妒的,但當我們一起經歷一些事情後,我就完全接受她跟任何人約會了。因此,我認為知情同意是努力追求的目標,但要有階段性,如果對方個性敏感易受傷,一開始就不說的太清楚,過程中關注對方情緒跟需求,以伴侶為主體,最終目標是全部坦承。(K)
知情同意並以不傷害他人為前提是一個完全的鐵則,但在現實的壓迫下基於個人的私欲,我認為有點難以做到。(翔)
知情同意的對象是誰很重要。釐清自己的關係標籤後,再給自己設立下規則,一步一步慢慢來就好。(鵝)
-輕鬆自由也可以-
知情同意是我心中理想的鐵則,但是我不希望控制愛人對待其他關係的方式,我的情緒也會變得很糟糕,經過討論,突然豁然開朗,我一樣可以有鐵則,也可以用輕鬆的方式看待伴侶做不到,但不要控制伴侶。(浪)
分享最近發展中的新關係模式:「關係的無政府主義」。我與對象唯一的共識就是「不定義關係」,沒有任何協議,也不需要知情同意。這可說是開放式關係中最自由的一種模式。想不想聯絡?隨性。想不想報備行程?隨性。想不想約會?隨性。想不想告知其他關係的發展情況?隨性。兩人想做各種互動的唯一條件,就是當兩人都有意願時才成立。在這種關係模式下,知情同意竟然也不是必要條件了,很有意思。關係中不存在任何權利與義務,心情必須由自己調適好,關係的平衡全憑兩人互動的默契。當然,當兩人聯絡頻繁、主動報備行程、約會次數多、會告知其他關係發展狀況時,會感覺到關係的緊密與連接的加深。但這不代表這些行為就此成為雙方的一種默契或規範,日後就算不做,也沒有任何違反協議的問題。正如前述,雙方唯一的共識就是「不定義關係」,僅此而已。(光)
貳、延伸討論
一、即使開放關係強調兩人之間協約,但仍然可面對社會的惡意。具體來說,即使兩人有協約,但在關係破裂時,仍然有民法通姦的法律可以拿來作為攻擊對方的工具。浪女怎麼面對?
消極做法:不要結婚,不要搞有結婚的人
積極作法:倡議伴侶法
BONUS:是否考慮尋找一個懂法律的開放關係倡議者,學習大麻議題
「我們很鼓勵大家把你們的計畫與協議寫下來,特別是你們對生活型態的選擇,並且正式簽名。……這宣示就可用來證明當初大家共組家庭、建立關係的意願,每個人的承諾也會很清楚。在共組家庭的時候,大家一起把家庭的願景寫下來,這件事情本身就有正面價值。」(p.85)前一段是書中的內容,我相信只要我們也是這樣做,認真照顧關係,也有契約,加上有努力透過律師及法官協助,這樣傷害應該能降到最低。(K)
二、伴侶跟其他人上床時會有焦慮嗎,怎麼面對那些焦慮?
一開始很焦慮,一群人一起做愛跟聊天,自己生活又很忙,就習慣了。(K)
伴侶的事是他的事他要自己決定。我的焦慮嫉妒等負面情緒是我的事,我可以自己決定。(鵝)
我的焦慮比較是擔心伴侶的安全問題...不過也是久了就習慣了。(翔)
1-寫下交往美好的回憶,並且閱讀。2-冥想。(浪)
一開始會後來就習慣了,很享受擁有自己的空間。但我會很需要知道對方幾點回來,因為我才知道我可以獨享家裡到幾點!(喬)
三、在新的關係一開始就要提自己認同開放關係嗎?還是慢慢透露?
我期待是一開始就表示認同,在主流社會卻常這樣被討厭或被罵。因此有時候還是慢慢透露。(K)
我會在相處的時候提供一些資訊及問題試探,如果覺得對方有較高的機率接受才會透露,如果不能接受,我會拒絕或是漸漸遠離這段關係。(翔)
看當下氣氛,有些人認真不能接受,不打擾就是我的溫柔。(鵝)
一開始就說,藉以篩選掉不認可開放式關係的人,不想要維繫關係的動力是各類型恐懼。(毅)
在app首頁就放上男友的連結了。就像我也都會先開宗明義問清楚對方1-有沒有在騙女友?2-有沒有我不能接受的政治傾向?有些事勉強沒幸福的lol。(喬)
參、喜歡的段落
迷思認為與他人交往會減低原本關係裡的親密程度。這個迷思告訴你,與別人上床是你對你的伴侶做了一件事情,而不是你為你自己做了一件事情。而且那是你對你的伴侶所能做的最壞的事。(p.43)
有一種看法認為愛情、親密關係、人際聯繫是有限的,如果你把它給了一個人,一定是從另一個人奪走了一些,這叫starvation economy。區別starvation economy和真實世界中的限制是很重要的。例如時間是真的有限的。但愛在真實世界裡並不是有限的。(p.50)
這本書的第一版,副標題是「通往性愛的無限可能的一部指南」。現在我們老了些,也聰明了些,我們覺得那個句子雖然口氣不小,其實還是太自我設限:浪女生涯意味著所有的無限可能,不是只有性愛的無限可能。(p.98)
關於「跟朋友上床了」......也許你擔心你的性慾可能會害你失去最好的朋友,但有經驗的浪女,可能正奇怪著你為何還沒跟他做過愛呢,因為他唯一沒幹過的朋友就是你了。(p.100)
浪女怎麼看一對一關係?對於深思熟慮的浪女來說,他是無限多可能之中的一種。一對一帶來一些風險也提供一些收穫,對很多人來說,他是個很棒的選擇,無論暫時性或永久性的一對一。「一對一關係聽起來像某種奇特的BDSM約定喔:相約只跟一個人分享性愛。不是錯啦,當然,只要兩個人都同意......」(p.111)
感謝以上大大無私分享!
書籍、電影等等其他文本素材,提供我們在自身有限的時空中,汲取他人經驗的好管道。與自身經驗對照的討論更增添文本的應用性,也讓無緣與他人面對面討論「道德浪女」的朋友們加減止飢。期待其他場次的分享,也謝謝看到這邊的你。
您好,看了上文以後,有一段原文是
回覆刪除分享最近發展中的新關係模式:「關係的無政府主義」。我與對象唯一的共識就是「不定義關係」,沒有任何協議,也不需要知情同意。這可說是開放式關係中最自由的一種模式。想不想聯絡?隨性。想不想報備行程?隨性。想不想約會?隨性。想不想告知其他關係的發展情況?隨性。兩人想做各種互動的唯一條件,就是當兩人都有意願時才成立。在這種關係模式下,知情同意竟然也不是必要條件了,很有意思。關係中不存在任何權利與義務,心情必須由自己調適好,關係的平衡全憑兩人互動的默契。當然,當兩人聯絡頻繁、主動報備行程、約會次數多、會告知其他關係發展狀況時,會感覺到關係的緊密與連接的加深。但這不代表這些行為就此成為雙方的一種默契或規範,日後就算不做,也沒有任何違反協議的問題。正如前述,雙方唯一的共識就是「不定義關係」,僅此而已。(光)
想請問這樣的關係與一般的炮友有什麼分別呢?
目前看到的開放式關係論述都是以知情同意為前提,上述的說法應該是一開始就說好可以不知情同意,可以理解為知情同意前提的可不告知嗎?因此也符合開放式關係注重的知情同意?
如果炮友之間也說好彼此可以跟別人上床另外細節不追究的話,是否同上述關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