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7日 星期二

【交換日記】關係與相處的名與實 #Rabbit

Photo by Jason Eppink, CC BY 2.0


崔妮:

究竟必須經過怎樣的過程,人們才有能力覺察自己真正的渴望,並透過適當的言語或作為,向自己珍重的人吐露心聲呢?

我不覺得「只是炮友」是個令人心酸的註腳,畢竟主要關係、次要關係、情人、男/女朋友、床伴、炮友……都只是雙方協調出的關係名詞,但情感的依存,不是有了這些名詞就可以限制住。令人心酸的部分,或許不是「只是炮友」,而是出自當年那卡在喉頭,攪和著各種猜疑與不安嚥下的心聲吧?

自從年節與228連假結束後,又開始經常與AN見面,而與AZ則也將會回到不那麼常見面的狀態。

經過了前半年偶爾會與AN鬧彆扭的過程,這幾週的互動似乎開始好轉,可以平心和氣的談話、坐在餐桌的兩端吃飯。開始慢慢覺得晚上自己一個人睡在雙人加大的床上,而AN則在書房裡做自己的事,直到早上我起床準備上班時再叫他去睡覺,也是一件還算舒服的事。

與AZ之間倒是好得不可思議,自去年秋天他換了新的住處後,我有了一個放東西的空間,幾乎進入隔週週末半同居的生活。隨著一起看了越多電影及認識越多朋友,並難得的有了一同旅遊的回憶,現在很具體的知道該如何跟這個人繼續相處下去。

僅管這兩人都不是我的主要關係,但我仍然重視著他們。

我的主要關係,必須是相處過程會涉及到核心生活(比如說要能夠讓家人與同事知道)的人。總之因為種種因素,僅管在週末、假日、下班後的生活,我與他們關係緊密,但沒有進入主要關係的範圍仍是無法辯解的事實。因此偶爾會向妳或其他朋友談起他們時,我總是以「伴」、「床伴」、「同居人」等稱之。

很多年以前,我大概會急著想要確定主要關係的身份,以讓自己心裡開心一點,也以為這是實踐開放關係的起點,畢竟如果身邊一個主要的對象都沒有,那麼所有人的來來去去,好像也就只是普通的尋歡作樂而已了。但經過幾段與主要關係的不歡而散後,開始意識到就算是將彼此稱為主要關係,仍然不能確保相處時的愉快與放鬆。

我現在知道了,就算沒有主要關係的稱呼,但在相處的時候(或是在回訊息的時候)對方有專注在我身上,或至少放在我們一起做的事情上,比起將彼此稱為主要關係,或是在分開的時候仍然以關係作為箝制對方行為的理由,更能讓我感覺舒坦。

現在的情況,大抵適合我。

by Rabbit 201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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