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8日 星期五

【實踐者學習-道德浪女讀書會】005場共筆

 【實踐者學習-道德浪女讀書會】005場共筆

許多開放式關係夥伴,會在實踐之外,透過不同管道汲取開放式關係的知識與能量!近來有一群夥伴們,在一同閱讀了開放式關係經典「道德浪女」後,延伸閱讀了臺灣第一本異性戀開放式關係研究論文,並大方分享閱讀重點與心得,讓我們一起看看這段精華,也別忘了在心裡感謝此些共筆人唷!


浪女讀書會《005場》會後共筆


閱讀範圍:2009年「性解放的出路? 異性戀坦誠的多重伴侶關係之研究」研究論文《第一章 序論(p.1-p.25)》


參與者:喬、含、駿、KEN、三媽、崔妮、Wendy


讀書會日期:2020/11/30


一、會前筆記


-阿駿-

(一)重點摘要

序論中主要分成兩個面向:

第一個是提問,首先指出20世紀後,婚姻有脫離最初目的的趨勢,也就是逐漸不再為了社會規範以及經濟保障為目的,在這種情況下,性、愛、婚姻、親密性之間的連結是甚麼?接著再延伸出如何以性、性階層、性別權力去分析性別不平等?最後是探討親密關係所指涉的親近感、性滿足、愛情,是否僅能集中在同一段伴侶關係中?

第二個是研究方向及資料蒐集,資料蒐集主要是透過網路尋找訪談對象,並且在過程中逐漸確立研究對象的篩選條件,從納入部分隱瞞伴侶的非一對一關係者,到必須以坦承及知情同意為原則,也就是以認同為基礎,再去尋找實踐者的方向去尋找研究對象。


(二)印象深刻的地方

1.在p.8的小結提到:女性多重性伴侶的行為是否就能等同情慾解放的女人?這提問的答案乍看之下會覺得是,但總覺得好像哪裡怪怪的,情慾解放的核心價值應該沒辦法和多重性伴侶畫上等號,但好像大家都著重於實踐,跟蒐集資料提到的「認同」及「實踐」孰輕孰重一樣,讓我想蠻久的。

2.在p.18的女性主義立場提到:號稱「客觀中立」的知識產生,事實上隱含的均為男性觀點。自己生理上是男生,雖然說不定可以理解尚未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部分女性的觀點),但未曾聽聞到的卻很難憑空想像,就像右撇子很難理解左撇子的不便,而且平常不會想到原來這方面左撇子不方便,對於知識的產生均隱含男性觀點讓我覺得很想一探究竟。


(三)目前的疑問

1.在p.13的附註中,提到會觀察女網友在討論版的發言,來判斷是否有類似的想法才主動攀談,想問判斷的標準是什麼?怎樣的言論或行為可以看一個人可能有類似的想法?

2.10位受訪者中,除了坦承跟知情同意,還有沒有其他必要條件?或是其他的篩選原則?


-Ken-

(一)重點摘要

作者由個人感受出發,進入研究所就讀,對多重關係進行了解及研究。

文獻探討部分,說明非一對一關係跟其他議題的區別,因為需要坦承跟知情同意,從此出發,透過女性主義性論戰與性、愛、婚姻、親密性的文獻分析,作者在小結中提出許多提問進行反思,例如,如果不一定導向愛情、婚姻的性或感情,維繫關係的意義可能為何?又想走到什麼方向去?

當然,研究也會有限制,例如實踐者是否覺察,甚至抵抗社會所加諸的污名,是文獻較少看到的一點。

最後,作者以女性主義與「理念認同」且「有實際多重伴侶經驗」為挑選受訪者的標準,而後進行訪談與田野調查。然後作者因為是圈內人,本身有優勢也被攻擊,其中更發現受訪者有隱瞞狀況,因而刪除其不當受訪者。


(二)印象深刻的地方:

1.實踐者很容易陷入非知情同意的狀況,作者本身的解讀是:事實證明,當受訪者對我產生研究者或一般朋友以外的期待,特別是性對象的期待時,有可能促使受訪者選擇較注意自己要展現性愛市場中,比較容易被接受的狀態,也就是單身或未婚。因為,當我事後進一步詢問翰強為什麼要隱瞞我的時候,他覺得一方面我們不夠熟,他本來就不會跟不熟的朋友透露已婚狀態,另一方面他也的確擔心我知道他已婚之後,會不願意跟他發生性關係。

心理狀態(擔憂或恐懼什麼)與身心需求,我認為也是可以切入的點,在不評價任何人的行為下,可以更清楚為何有人不知情同意。當能夠接觸他人的恐懼,對於推廣開放式關係可能會更順暢。


2.Sheff(2006)發現實踐polyamory的男性大致發展出三種順從或抵抗霸權陽剛特質的類型。其中,較偏向主流霸權陽剛特質的男性,大都認為自己只會是異性戀且有恐同焦慮,即便承諾維繫平等的多重關係,仍比較容易忌妒,甚至無法接受伴侶跟其他男性的情感關係,而會認為「只是性罷了」,而polyamory對他們來說,比較像是實現性幻想或證明性能力的方式。其二,由於polyamory實踐者大都為中產階級,較具備傳統男子氣慨的勞動階級男性在社群中有被排斥的狀況,或是被預設為「比較大男人而實踐能力有問題的」,同時,雙性戀男性也較不受到歡迎,認為在男多女少的市場生態中,兩面吃香引人忌妒。最後一類,是一群抵抗霸權陽剛特質的男人,或許滿足性需求是大多數人的動機,但他們則認為情感關係更加重要,或許仍會受到忌妒的情緒困擾,但他們都更願意嘗試維繫坦誠的關係,而在情慾需求或性別特質方面也較中性,甚至能與男性之間建立緊密的情感。

第一,聯想到傑克事件,純粹來社群證明性能力與獵奇。第二,我個人很有這樣的感覺,因為自己對於性愛可接受陰柔男以及女生(我很想當雙性人)。第三,這樣的人,比較能夠在社群生存。但我也在想,拆框同溫層似乎很厚,到底如何打破同溫層,讓我們更有力量去改變他人,更自豪地站出來,是我一直努力的。


(三)目前的疑問

1.在p.7提到從親密關係提到紀登斯:如同Giddens(1992)認為,隨著公領域的民主化,親密關係等私領域也會隨之民主化,而民主的親密關係又能影響公領域的民主,他認為親密關係將逐漸發展成純粹關係(pure relationship),也就是伴侶關係的維繫並不是因外在的社會制度因素,而是因相互的自我揭露、溝通,具有高度的自我覺察,欣賞對方的獨特性,對彼此全然的開放,而達到平等的親密關係,並且,性關係也脫離了生殖的目的,而具有創造性、追求互相的愉悅。

我不太理解這一大段的轉變過程,然後什麼是民主的親密關係?這一大段落的描述,跟標題二十世紀後的親密關係轉變:性、愛、婚姻、親密性,關聯性又是什麼?我認為作者可能因為篇幅太少,沒有完整的描述到。


2.在p.10提到這類polyamory的論述缺乏權力議題的探討,也忽略情感及慾望也是建構於特定的歷史及權力關係中。這些自助手冊反映的是現代西方、白人、中產階級的親密關係意識型態,忽略了種族、階級及不同文化並非用相同的方式看待親密關係(Haritaworn et al, 2006)。

在作者所訪談的對象中,似乎都是中產階級,如同道德浪女所寫的背景,也都是西方中產階級觀點。我在思考的是如何讓遊民或低階層民眾,如何實踐開放式關係,他們如果實踐這關係,會不會門檻更高?會不會更被汙名化?實踐開放式關係,不該分種族/國籍/性別。實踐者本身,會不會看不起這些人?會不會看似友善,但其實非常傲慢?


-三媽-

(一)重點摘要

遇到的狀況。儘管時隔十一年,我想今日若要做此研究,遇到的問題相異不大。


(二)印象深刻的地方

我印象深刻的地方:笑容、常掛在嘴邊的感情故事,以及...我覺得蔡舜柔本身就是讓人印象深刻的存在。


(三)目前的疑問

我目前覺得最大的疑問是標題,以讀完第一章來說,覺得著墨在性解放相關的內容並不多。


-Wendy-

(一)重點摘要

作者以自身故事作為研究起點,成長過程中便對性、愛、親密關係及其交互作用感到好奇,研究所認識了多重伴侶的概念,彷彿為長期的追尋找到解答,遂投入此概念的研究。

文獻探討中,作者清楚說明多重伴侶關係的核心價值「坦誠」與「知情同意」,帶出女性主義者對於性、性階層、性別權力的諸多論戰,探問坦誠之於親密關係的影響,與多重伴侶關係維繫的意義。並藉由探討相關研究,說明研究的限制,例如實踐者性別建構過程對實踐歷程的影響等。

關於資料蒐集原則與過程,多重伴侶關係在社會不被認同,被病理化、視為缺乏道德感或情感失功能,因此作者利用網路的便利與匿名性,取得信任,並以「理念認同」且「有實際多重伴侶經驗」作為挑選受訪者的標準。


(二)印象深刻的地方

印象最深刻之一,是作者受邀至研習活動中分享網路性愛的田野調查時,因為在網路上徵求有此經驗的男性網友同台分享,而收到了某男性網友來信。赤裸裸的惡意,就連只是個讀者的我讀來都臉頰發燙。這些謾罵、負面的言論,也恰好展現出一般社會大眾對於性和性別權力的刻板框架。

印象最深刻之二,關於受訪者的欺騙/隱瞞。一位作者認識兩年的男性受訪者,表明樂意受訪、協助作者的論文,然而即使作者本身特質為廣泛接納、不對他人進行價值批判的,這位男性受訪者仍然隱瞞了其已婚的狀態。讓我印象深刻的其實是作者在這個段落中,精準描繪出受訪者的期待。作者對該事件的分析讓我對應到自己尚未認識開放式關係前,處理類似情況時的選擇,也因此這段讀來十分有共鳴。


(三)目前的疑問

在p.7中,提到Giddens對於親密關係的看法。Giddens認為,「隨著公領域的民主化,親密關係等私領域也會隨之民主化,而民主的親密關係又能影響公領域的民主」。這段文字讓我無法理解,親密關係等的私領域如何「民主化」呢?民主的親密關係又如何影響公領域的民主呢?


 -喬-

(一)作者的提問

1.台灣有這樣的關係存在嗎?長怎樣?人們如何進入poly,為何進入?如何維持,如何運作?有什麼發現?實踐poly會遇到的阻礙?


2.poly中遇到的權力關係為何?


3.poly如何扭轉性別不平等的親密關係?有什麼解放性?有哪些限制?(特別區分對女性有哪些解放與限制,和對男性有哪些解放與限制)


4.個人如何掌握決定自身的情慾選擇,如何維繫平等關係?(性解放的個人實踐層次)


5.是否有條件發展出改變既有社會結構的集體運動(社會結構層次)?


6.性如果不一定導向愛情、婚姻,那麼親密關係如果不一定導向愛情、婚姻,那維繫關係的意義可能是什麼?


(二)喬的疑問

Q1: 作者認為性別不平等是什麼?在2009年、在台灣。


Q2:作者談的性解放是指什麼?

A2:1960-1970年代的性解放運動,批判婚姻和一夫一妻制是私有財產的具體實現,因此認為社會的解放必須包含情慾解放。強調個人追求性自由。(p5)


Q3:poly跟性解放的關係是什麼?

A3:poly承襲性解放的思想,但除了性解放強調個人的性自由,也注意到關係中的性別權力議題。(p.11)


Q4:為什麼poly強調坦誠和知情同意?沒有別的共同價值嗎?這兩點的重要性是什麼?誰說的?

A4:

1. 不誠實和不知情同意的多重關係很常見,為了排除以便定義研究目標

2. 在研究過程中~因為讀到談女同志poly的文獻,無關坦誠與否。作者想要加以區別。(p.16)


Q5:坦誠和知情同意如何促成平等的親密關係?


(三)文獻部分的摘要


1.性別不平等是如何產生如何維持的?


麥金儂:異性戀關係就是男性對女性施展權力的地方。性是男性權力的建構來源,女性與男性性交,她的性就受到男性的操控和定義。


魯賓:性別的不平等不是來自男性對女性的性掠奪,而是「正常的性」壓迫「其他的性」。正常的性就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不正常的例如同性戀、性工作、BDSM等。怎麼壓迫?透過法律和社會觀感來鞏固權力不對等。Rubin把這個稱作「性階層」間的壓迫。


作者:麥金儂沒辦法解釋就算不跟男性性交,一樣有男性權力的壓迫,例如職場玻璃天花板。而且對異性戀女性來說,跟男性打砲=被壓迫,也未免太絕望。但是魯賓講的「不正常的性受到壓迫」,也沒辦法解釋性別權力的存在,例如同樣跟很多人上床,男女受到的評價和阻力就不一樣,要怎麼解釋?


2.親密關係民主化


婚姻原本是基於經濟考量的社會關係,激情的愛是在婚姻之外尋找的。19世紀工業革命,都市形成,工作的地方-生活的地方被分開,以及消費主義和個人主義的興起,我要自願的和我找到的人戀愛,我要在這個關係中得到愛,親密感,和激情的性,我要打造美滿的婚姻...這時候激情的愛和婚姻才開始有關聯。


紀登斯認為,隨著公領域的的民主化,親密關係等私領域也會隨之民主化。而且紀登斯還很大膽的提出,關係的民主化,例如從親密關係到親子關係的民主化,能影響公領域的民主。


3.研究對象的界定

(1)坦誠的(不同於其他文獻討論女同志多重關係)

(2)知情同意(就算沒有在實踐 但認同自己的對象有多重關係)

(3)長期的伴侶關係(排除性冒險群體)

(4)以異性戀為主題,但不排除雙性戀

(5)不排除已婚者

(6)有實踐多重關係經驗


二、讀書會內容


(一)文本討論

1.Sheff談的三種實踐男性類型,拆框支持和培養的似乎是第三種

2.consensus翻譯成知情同意合理嗎?或是應該翻成「共識」?

3.跟主要伴侶坦誠and知情同意為前提的意義是在確立討論對象


(二)引用文獻細讀

1.Jamieson:親密關係的建立不只是滿足愛情三角理論,而是包含社會文化關係,例如跟一個人交往很有面子,或是爸爸媽媽很喜歡,是會影響到親密關係的意願的。

2.Mackinnon認為女同志社會才能讓女人擺脫性別壓迫。但→(1)女同裡面也有權力關係,也有父權。(2)承認異性戀的現實存在來談怎麼解決問題。(3)關係中除了性別壓迫之外也有階級和族群的壓迫。


(三)延伸討論

如果這篇文章想討論多重關係是否有促進性別平等的可能性,那麼我們首先需要知道性別不平等是否存在?如何存在?接著才能討論多重關係的實踐如何可能打破不平等?我們的實踐中是否有經歷過抵抗不平等呢?


(四)台灣2020年女性有受到壓迫ㄇ?(喬)

阿駿:有。男性升遷明顯較容易,是預設要升遷的人們,而女性如果升遷是因為長得漂亮或關係好(自身經驗)

崔妮:公開談開放關係被問「不會覺得自己身體很髒ㄇ」(自身經驗)

KEN:大致上沒有。

Wendy:女性同仁生小孩就預設職位被取代,長輩和社會對女性期待要進入家庭(文化)。

含:小孩跟男生姓、過年要回男性家(文化)。

三媽:已婚女性墮胎要伴侶同意(法律)。

喬:YES。1.性暴力95%受害者是女性。2.結婚生子需要離開職場的大多是女性。3.無時無刻被要求提供關注溫柔等情緒勞動


(五)身為poly社群成員,或實踐多重關係中,大家覺得自己有在對抗性別不平等嗎?(境含)

KEN:支持同事請生理假,見到對未婚女性同仁貼標籤會吐槽。(Ken補充:或是工作分配/薪資協助爭取)

(活動後個人思考:我比較常先站在人的角度,再去思考性別,例如這個人身體不好需要協助,那我不會因為他或她的性別而有差異,但社會大眾常常會協助女性而非男性。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我對抗性別不平等的準則)

境含:在職場坦白出櫃,對抗正常的性,正常的婚家制度。會直接說女友也有其他交往對象,也有上床,對抗對女性的性壟斷。

三媽:得到筆戰的支持。

阿駿:實踐每次的積極同意,讓對方知道對方有接受和拒絕的權力。

Wendy:對內的。跟男友的關係在開放之後趨近對等。對自己的性別角色有反思,原本自認是支持、陪伴的角色,開放關係之後變得可以討論。提供開放關係的選擇給身邊的朋友,提供不只傳統婚家關係的選擇。

崔妮:很長一段時間用兩個身份,在poly議題用研究者身份而非實踐者。隨著家庭關係進展和職涯發展的改變,才慢慢少量出櫃。


三、下次見面

(一)讀完剩下的整篇論文。

(二)對引用文獻有興趣者:三媽準備Jamieson,喬準備Giddens,幫大家摘要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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