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5日 星期二

【交換日記】言行之間 #Rabbit

Photo by arjun v, CC BY-NC-ND 2.0


崔妮:

關於主要關係,對於妳的問號們,在我的定義與眼光來說,是,我覺得是。

如果我是主要關係,我應該要是各種考慮、取捨、行動的優先,也是經過這些的優先,我才能安心的感受到我不會被離開。

畢竟我們不可能真的看到對方腦中、心中實際的想法與感受,只能從行為下手。

不總是會聽說有些人的故事,甚至是社會新聞嗎?

其中一方不斷說著我們是夫妻(or伴侶or情侶or愛人)、愛啊喜歡的,但是卻無法好好與對方相處,要不是生活行為不願意配合,或是不斷偷吃,甚至拳打腳踢。

這種愛,不是都被評為不要也罷嗎?

除非彼此永遠都不會真實的見面、不會碰觸到彼此,除非永遠都是遠距離戀愛,或是因為其他理由,反正就是碰不到彼此,只能靠通訊來聯繫,否則,比起言語,行為都會是最真實帶給對方感受的途徑。

以前看著網路上那些關於伴侶條件的笑話,比如說20歲的時候要漂亮帥氣像明星一樣,40歲的時候要收入穩定能自立,60歲的時候想要生活處得來聊天談得來就好…之類的那類笑話,總覺得是在嘲諷年紀越大越沒條件挑人,現在才知道相處談天能合拍,比漂亮帥氣如明星還更複雜幾百萬倍。

因為漂亮帥氣如”自己喜歡的”明星,其實也只是相處談天能合拍的其中一個項目而已,甚至對有些人來說,這根本也不是其中一個項目。

by Rabbit 2017.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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