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日 星期三

人間異語:迷戀床伴 不是愛

新聞採訪能呈現出來的總是比較有限,但其實在實踐者的身上可以看到這樣的態度,性、愛、婚姻不是必然互相關聯的,我跟你上床不等於是相愛,而可能是朋友間的互動,一件好玩的事情,或是填補寂寞、發洩壓力,性關係本身的意義就是多種詮釋的。只是因為當代社會的愛情觀經常認為相愛的兩人就可以有美好的性關係,床上激情契合的當下很容易有種相愛的錯覺,我跟你做的那麼好,是不是表示我們感情上也有機會契合的呢?但到底是迷戀,還是愛,依然需要想想清楚。

2011年 01月19日 蘋果日報
J先生 單身熟男


Q:你接觸許多20多歲女人,她們對性的態度,最讓你驚訝的是什麼?
A:我身邊最多人是受不了慾念驅使上床,又撇不開道德,於是充滿罪惡感;有些人歷經一些矛盾跟衝突後,對性除罪。可是我發現,年輕一代女性對性非常自然直接,很少掙扎衝突,幾乎沒承受什麼道德跟文化壓力。

這是好事,不管對愛情還是性,性跟愛切割,才能除罪,也才有真正的純粹。性跟愛本質就不同,只是常伴隨發生,容易讓人混淆。其實性愛合一在中國也沒多少年歷史,因中國傳統裡,都是新婚之夜才認識老公老婆,哪有什麼愛可言,根本只有性。
像我大學前,都認為性愛應該合一,而且愛情比性重要;我甚至覺得跟愛人在一起,沒有性都沒關係。大二,我上身體表達的課,跟一個常一起搭配的女同學B有點曖昧,後來很快在一起,很快上床。

[把性當生活一部分]

其實,我從大一就喜歡另個女同學A,但一直沒發展,大二變成喜歡B,可是跟她上床後又發現,我真正喜歡的還是A。我覺得奇怪,為什麼喜歡A,卻還能跟B發生關係?不是要有愛才能有性,為什麼我跟B不是愛,卻能順利發生,且趨力很強?

後來我念心理所,接觸很多觀點,理智上確立性愛應分開,便慢慢實踐。經過1、2年,我才真正對性完全不抱持任何罪惡感,性是件美好的事,我感覺到真正的純粹跟自由。
Q:都怎麼找床伴?
A:性是我生活的一部分,跟其他社交活動像吃飯、打球、跳國標舞、看電影沒什麼兩樣,當然是找朋友一起做比較開心,尤其這需要溝通,所以我一夜情次數反而很少,大部分人不會很喜歡找陌生人吃飯、喝咖啡吧。
Q:沒發生過對方喜歡你?或你愛上對方?
A:這些都需要溝通。我不認為這種喜歡是從性來的,或因性關係美好就愛上對方,我覺得這只是迷戀,而你搞不清楚。真正的愛不是只建立在性的愉悅上。有時兩人因性愛契合就常做,常做就有比較多相處,有感情,這是相處產生的,不是因為常做愛。所以如果有女生愛上我,那不是我的責任,因為我是個好人,就算她沒跟我上床,也可能愛上我。我能做的就是在她單戀過程,以朋友身分陪她度過情緒低潮。
Q:是不是希望女友的性愛觀跟你一樣?
A:這樣最好。其實精神出軌才最不可原諒,有些人會辯解,我跟他是清白的,連牽手都沒有,可是你喜歡他,就是最大背叛。如果你對她沒有情感,怎麼上床都ok,性吸引力太容易,也很美。

反而感情涉及層面比較複雜,像我交過兩個女友感情都很深,我學到很多,真正清楚自己要什麼,所以10年來都單身。但從沒想過不交女友,而是碰到的都不是。現在除非遇到百分之百契合的對象,兩人相處沒有勉強、犧牲或包容,百分之百做自己,否則我不想進入關係。

記者陳玉梅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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